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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民办非企业成立、变更、注销、年检

信息来源于:常熟在线 发布时间:2012/2/12
一、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
(一)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;
2、有规范的名称、必要的组织机构;
3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;
4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;
5、有必要的场所。
(二)办事流程:申请->受理->登记->发证
(三)所需材料:1.登记申请书;2.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;3.场所使用权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4.验资报告(三万元以上);5.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、身份证明 ;6.章程草案 ;7.从业人员名单(执业人员附执业证书) ;8.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;9.以上材料一式三份
(四)承诺期限:15天
(五)费用:免费。
二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
(一)办事流程:受理->变更登记->发证
(二)所需材料:1.填写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》;2.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;3.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;4.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;5.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;6.填写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》;7.以上1-4项材料一式三份
(三)承诺期限:11天
(四)费用:免费。
三、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
(一)办事流程:受理->注销登记
(二)所需材料:1.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;2.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的文件;3.清算报告书;4.填写《注销登记书》;5.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有印章及财务凭证;6.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;7. 常熟日报注销公告。8.以上1-4项材料一式三份
(三)承诺期限:5天
(四)费用:免费。
四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
(一)年度检查内容:1、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;;2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;3、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情况;;4、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;;5、负责人变化情况; 6、在编及聘用工作人情况; 7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(二)所需材料:1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;2、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;3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》;4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》副本;5、其它需报送的有关材料。
(三)费用:免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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